日志正文
|
||
法官受贿殃及矿业的人祸标本
掀髯一笑
最近,河南省高院通报了对洛阳伊川法院涉嫌徇私枉法裁判导致伊川“3·31矿难”的查处情况。那个造成44人遇难、4人失踪、4人受伤的伊川“3·31”矿难,不仅牵出了黑心煤老板,也让洛阳伊川法院集体陷落。该院院长、副院长、民庭庭长、刑庭庭长、服务中心主任等多名法院干警先后涉嫌犯罪被批捕。(8月7日《楚天都市报》)
“你一个人要进监狱去了,把一个队伍都带进去了,你一个人把一个法院给毁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谈起发生在洛阳伊川法院的窝案时,感到极为痛心。法官集体沦陷的确让人内心纠结,不客气地说,通知开会有时也未必能够到得那么齐,何以在既不守法又十分缺德的集体受贿上竟会步调如此一致呢?
世界上的事情,原本是存在着一个因果律的。正如非洲丛林的一只蝴蝶在扑腾翅膀,可能会引起太平洋上的一场飓风一样;法官德之不守,殃及矿业安全,也是有着种下恶因结出恶果之内在必然的。王国政本来就一个有前科的黑心矿主,早在2009年5月1日,该矿就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而伊川县法院多名法官受贿后,对他轻判有期1年、缓刑1年。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法院轻判后,没有按规定将判决书和监管通知书送给警方,而是将这些司法文书直接交给了王国政本人。王拿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更是懒得向警方移交,而是像没事的人一样直奔煤矿继续担任矿主。涉事法官的集体受贿,使一个大概只信仰金钱的黑心矿主,从此更加漠视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也更有胆量轻视相关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了。法官受贿徇私枉法裁判这个因,直接导致了王国政在缓刑期间,仍作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继续组织矿井违法违规生产,最终又直接导致了“3·31矿难”发生。
通常人们总要纳闷,在矿业安全生产方面,一系列法律法规不可谓不严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不可谓不重视,但频发的矿难却显示,不仅法律法规之类更像是一纸空文,而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和处罚更是难称到位和落实。甚至于像黑心矿主王国政一样,“戴罪犯罪”的事儿也可以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重演。除了黑心矿主们胆儿贼大之外,总还得有点什么依侍他们才敢如此胆大妄为吧。伊川法院法官受贿与伊川“3·31”矿难之间的因果关系,堪称是一个很好的标本,值得认真解剖。以便彻底洞察矿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到底有多少官商勾结现象,而频发的矿难中又到底存有人祸几分?
0808楚天都市报楚天时评: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00808/ctdsb1146494.html
阅读(?)评论(0)
该日志已被搜狐传媒博客群录用:http://blog.sohu.com/news/
|
||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