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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边腐边升”所侮辱和损害的

2012-12-18 08:38 阅读(?)评论(0)

被“边腐边升”所侮辱和损害的

 

 

  □ 采桑子

 

近日,第二届中国廉政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羊城召开。香港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系博士生刘九龙向研讨会提交了《中国内地落马官员带“病”提拔现象研究》的论文,全面分析了内地2002年至今年1115日落马的43名省部级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发现其中多从地厅级开始有腐败行为,平均年龄为47 .48岁。

 

刘博士的论文分析发现,这些年被查处的省级腐败官员是有一定的规律的,从初次腐败行为的级别来看,正厅级干部占了近一半,从最终的级别来看,副省级占了3/4。对于贪官的年龄、级别、产生途径等,都进行了实证研究。刘博士用数目分析得出结论:多数带“病”提拔的干部,基本都是在原有职级上进步一到两级,直至成为副省级干部以后,才在任上被中央发现有腐败行为。

 

其实,带“病”提拔、“边腐边升”不是一个新问题,也不是为省部级贪官所独擅(只不过是被中央发现的几率较高一些而已)。正如贪官多贪色一样,近年来很多贪官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现象。相关研究总是存在着样本选择和样本偏差的,只能分析已落马贪官的情形,恐怕很难穷尽所有贪官污吏仕途得宠之故事,也无法研究和全部统计至今仍在官位上风光的“边腐边升”贪官。

 

贪官“边腐边升”侮辱了公众的智商。其实许多贪官都是在某种“贪周期”中打转的。提拔之初,稍有收敛,在位既久,贪腐形迹日渐显露,遂谋求再提拔;易得新位之后,又蹈常袭故,于是就有“边腐边升”之实。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所以许多贪官劣吏在提拔之前,其腐败行为要么已成公开的秘密,要么已被正直的下属举报。比如雷政富最近因5年前的一个情色视频而落马,但他本人却在被调查记者不屈不挠网络实名举报之前,不仅能够安然无恙地潜伏,而且能从区长的位置顺理成章地向前一步升任书记。而此前,雷本人的贪色贪财故事一度也被人举报,在重庆当地早已传得沸沸扬扬,那么他是如何过的群众公认这一关的呢?公众的智商有那么低吗?

 

贪官“边腐边升”损害了制度的权威。不允许带“病”提拔,不允许腐败分子留在党内,选拔任用干部要德才兼备、清廉干净、群众公认等,实际上早已不是一种口头倡导,而是成为了一系列的制度化安排。比如任前公示制度、干部监督制度之类等,在选人用人方面,许多制度不可谓不先进,考虑的不可谓不周到,花样也在时时翻新。按理说那些“边腐边升”官员在经历这一系列的制度拷问之时极难遮掩种种劣迹,但他们为什么都能够顺利冲出设计严格貌似环环相扣的“反腐阵”呢?能够将一个又一个的制度踩在脚下,变成可控可操作的黑箱,这种能量端的是十分可怕。

 

贪官“边腐边升”损害了公权部门的公信力。提拔干部是要集体决策的,党委常委会上的票决制是就证明。而且之前组织部门是要对被提拔对象之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的,之后纪委和组织部还要启动干部监督机制的。我们固然知道“边腐边升”的贪官是一种人别人钻营的结果,但是面对党委的那些重要工作部门,甚至于常委会票决的重重关卡,贪官以及他的赏识者们又为什么能如入无人之境呢?

 

游刃有余的贪官们“边腐边升”消解了制度的权威性、神圣性和强制性,任制度沦为“逗你玩的”政治玩具,且拿公众智商当球踢,其危害性甚至于远远超出了少数贪官“边腐边升”本身,无论是对于社会风气还是对于制度文明,都极具杀伤力。

1217长江日报长江评论: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2-12/17/content_5099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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