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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严辉文曾用笔名掀髯一笑、采桑子等 职业:城市农民,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武汉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年龄:老大不小 位置:武汉之郊 个性介绍: 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选稿约稿请垂询:yanhuiwen100@126.com QQ542183561

以邻为壑式经营 人人都是受害者

2013-05-07 13:44 阅读(?)评论(0)

以邻为壑式经营 人人都是受害者
□严辉文
    近日,公安部官方微博披露了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
(据5月5日新华网)
    病死猪肉是不能吃的,这种道理,政府聘请来专门负责对病死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大概比任何人都懂。但是这些人居然先是尝试小规模偷偷出售病死猪肉,后来更设屠宰场,建冷冻库,请屠宰工,干脆大张旗鼓搞起产业化经营来。
    此类案件,简直就是一种“另类特供”——自己占有质量可靠正常的食品,而将有毒的食品卖给陌生人。福建违法者将病死猪肉卖给广东、江西、湖南等外省人,江苏一团伙则用狐狸肉老鼠肉加明胶等冒充羊肉卖到上海市场,此类以邻为壑的经营模式,实际上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就连生产的环节也开始出现了苗头。比如央视焦点访谈披露,在山东潍坊地区农村,发现有农民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植生姜,播种使用的方法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这种情况同时还严重污染地下水。当地农民根本不吃用过这种药的姜,称“这个药挺厉害的,自己吃的不使这种药,另外种一沟。”
    如此“另类特供”,看起来害的是别人,其实在互害型社会格局中,害人者尽管可以避免吃上自己经营的“毒品”,但是仍然难免“躺着中枪”。你把病死猪肉卖给了别人,别人又把毒生姜卖给了你;你把鼠肉卖到了外地,外地又不免把重金属大米卖给了你。大家都以邻为壑的结果必是:他人即地狱,人人都是受害者。
    这是一种市场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尴尬。人们不免又要讨伐市场监管的软弱无力了。但是假定生产者经营者们都热衷于以邻为壑式的“另类特供”, 显然市场监管的力量是大大不够用的。此类尴尬表明,“乱市”用重典的时候已经到了。对于病死猪肉、鼠肉充羊肉等大案要案要严格以法绳之,不仅不能让他们轻易从中脱身翻身,换个马甲再到市场上害人,而且还应当办成能够以儆效尤的典型案例。

 

0506西部商报黄河评论:http://xbs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05/06/013937790.shtml

0507四川日报天府新论:http://sichuandaily.scol.com.cn/2013/05/07/201305074270240280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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