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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骑警去留,一堂财政伦理普及课

2013-05-28 16:15 阅读(?)评论(0)

女骑警去留,一堂财政伦理普及课


严辉文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退休警察赵明登录大连市政府官方网站,依法申请包括养马成本在内的大连女骑警有关信息公开。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系统显示,该申请已经受理。(见527日《中国青年报》)

 

当初,英姿飒爽女骑警显身大连街头,堪称一个美丽的风景。不仅媒体报道颇多溢美之词,而且引发不少城市的竞相效仿。美丽女骑警很养眼、很长脸,但是美丽也是要付出代价的。退休警察赵明这次向大连有关部门申请依法公布的内容包括:女骑警成立及设置的审批背景、人员编制、开支等情况,以期推动女骑警改制。这里面的重点显然不外乎是编制和财政的公开,人们想像的高额的财政支出,想必也有望水落石出了。

 

讨论女骑警去留,也许有多个角度,笔者以为,首先应该成为一堂财政伦理的普及课。

 

公职人员到底是不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同样是警察,不久前,微博上曝料称,某地一交警大队长称:他不是纳税人供养的,“我们不是西方,西方警察是吃纳税人钱的,东方的警察我也是纳税人!”这是一种似是而非且较为流行的观点。交警作为公职人员,是因为你受纳税人供养,拿到体面工资以后,才有机会在纯消费环节成为纳税人的。没有纳税人财富的让渡,你什么都不是。这是财政伦理的一个起码的逻辑。纳税人是衣食父母包括这位交警、大连的女骑警在内,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铭记。换言之,你的存在是否必要,你的食禄是否合理,纳税人亦有权评判。

 

还有,财政资金的支配使用问题。应该说,行政长官只是执行者,财政预算当由地方人大通过——显然,不仅财政资金来自于纳税人,而且财政收支的权力最终仍然属于纳税人。在赵明看来,女骑警作为大连的“形象工程”开支巨大。不只是对一线警察不公,而且这样的编制和财政安排,显然不是纳税人希望看到的。

 

如今一些地方政府要么“不差钱”,要么不差寅吃卯粮的胆量。于是创建号称“全国第一支”乃至“世界第一支成编制的女子骑警队”之类的决策,时或有之。地方主政者既然不能恪守财政伦理,那么在实际运行中,地方财政的钱袋子就似乎与纳税人关联度不大了。于是乎,三公支出总是毫无道理地按照“基数加增长”的模式递增;主政者可以随意调动财政资金奖赏投资商、减免相关税费;可以随意决定增加财政供给人员,以便于维护政府形象或者解决关系户的食禄生计问题等等。许多政府行为没有节制,正是忘记了政府应该经济实用,财政应该回馈和服务民生等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讲,许多政府决策的失误,有时首先是从违背财政伦理开始的。

 

女骑警到底花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钱财,不应该仅仅关涉女骑警之去留,而且尤其应当成为一场财政伦理的普及课。


0528华商报华商时评:http://hsb.hsw.cn/2013-05/28/content_8498218.htm

0528北京晨报晨思: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3-05/28/content_227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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