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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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别打乱了塌楼事件调查的阵脚
严辉文
4月9上午,浙江奉化市警方发现一名男子在奉化市西河路批发市场附近非正常死亡。经技术勘验和初步调查,死者为此次倒塌楼所属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何高波,死因系自杀,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见4月10日《京华时报》)
发生死人塌楼的安全事故,总不是小事。奉化市已照例启动事故原因调查。从相关资讯可知被调查对象,目前似乎只限于建设施工方,据称建设施工方已有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目前尚不知负有监管之责的相关主管部门官员是否被列入调查名单中,是否被控制。不过,正当问责调查机制启动之际,此次倒塌楼所属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何高波却离奇自杀身亡,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奉化市政府两名相关工作人员,其中一人一直未接电话,另一人则将电话直接挂掉。又使这一事件更显示诡谲。自杀身亡官员是否与与此次的锦屏街道居敬小区29幢楼倒塌事件有关,似乎再一次成谜。
如今一些人为责任事故、一些团伙性腐败案件中,似乎常常为出现相关责任人自杀身亡,甚至于“被死亡”“被自杀”,以此扰乱调查视线,打乱问责阵脚,致使相关调查陷入停顿,甚至于烂尾的局面。这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希望从奉化塌楼事件开始,走出嫌疑对象意外身亡调查跟着烂尾的窠臼。
房屋住房安全不是小事,如果真存在监管腐败权力寻租行为,更不是可以马虎过去的。20年楼龄的居民楼压根就算不得老旧楼房,居然说倒就倒了,这本身就很离奇。直到大楼倒塌前一天,还有检测机构给居民宽心;最为诡异的是,这栋楼房所在的小区多项工程曾荣获“甬江杯”及奉化市优质样板工程称号……现在人们最纠结的也许不是商品房只有70年的“大限”,而是楼房还在很年轻,本以为产权还算牢固,楼房却随时可能患上严重“疾病”,以至于出现 “随机性倒塌”。现在我们不能任凭这一事件离奇下去,不管何高波自杀身亡与奉化塌楼事件是否存在直接联系,我们希望相关调查程序不应该受到影响,更不能中止。毕竟何高波只是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未必就是楼房建设和监管过程中的唯一知情人、唯一的决策者,不至于会成为调查烂尾的理由。
楼房短命了,我们希望真相调查和责任追究不要短命。为今之计,奉化塌楼事件,鉴于事件诡异且复杂,调查应该启动第三方调查程序,不能仅由奉化官方来主导调查进程。再加之出现了关联官员自杀身亡事件,更应该成为启动司法调查、强化调查问责的契机。
0411西部商报黄河评论: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4/11/content_97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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