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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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己的人”,才最有人情味 严辉文
安徽省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局长乔伟、总铺分局局长巨世耀落马,日前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刑10年和5年。在两人落马后,凤阳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工作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该局称,证明内容并非凭空捏造,是为了不让其家属心寒。(见11月26日《安徽商报》)
单位证明也是公文的一种,而单位用公函给贪官求情求减刑之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类为贪官“私人订制”的公文,常常难说有什么实际效果,却总不免引发舆论哗然。单位包庇贪官,或者权力干预司法之类,已成为了最容易听到的批评,也让单位为贪官求情沦为了坊间的一大笑谈。
这一次凤阳县国税局似乎有意别出机杼,除了使用最不易引人注目的单位证明这类“低级别公文”外,还不免要反复强调其开具单位证明的正当性、必要性甚至于被强迫性。凤阳县国税局称,乔伟与巨世耀的工作确实可圈可点,“各种表彰材料档案里都有”,并非凭空捏造。况且家属提出了要求,不想让家属觉得单位没有人情味,让他们心寒。而乔伟和巨世耀的辩护人称,这两人的案件,因检方曾指控两人涉嫌渎职,因此,请求凤阳县国税局开证明说明两人平常工作情况,对辩护是有帮助的。
显然,撇开家属和辩护人的主动请托来看,单位为贪官开证明,总是有点不智,如今想自辨没有落入公文为贪官求情之窠臼,又殊非易事了。
其实,就算是载入档案中的各种荣誉,或许也难具有真正有效的证明作用。如今各种荣誉的颁发早已经陷入了庸俗化的境地,甚至于本身就难说是一种荣誉。试想贪官在位之时,谁不是在说一不二之时,又喜欢将什么荣誉都揽入手中装点门面的?况且如今“双面贪官”本来就不是一种奇怪现象。正如贪官装清廉一样,贪官装勤奋,贪官扮能吏,又何怪焉?对于这一点就连凤阳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也坦陈:从表面上看,他们在分局局长的位子上干得确实不错,对工作推动也很好。但他们受贿的事情,具有隐蔽性,不可能主动向领导报告。
现在看来,为贪官出证明,不仅是无济于事于事无补的,而且必然让单位再次陷于舆论之讥。比如有网友甚至于恶意揣测:这哪里是为了不让家属寒心,我看分明是官官相护!这不是单位有人情味,分明是为了堵住贪官继续交待的嘴。
事已至此,贪官身败名裂,已难免身陷囹圄,即便于私来说,给家庭也带来了意外的灾难,已然是难以挽回的事实,恐怕家属也不会领这个虚情了。看来,为贪官出证明,连人情味的底裤也被扯没了。单位和组织要真想有人情味,莫过于平时对官员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纪律监督。如果能够让官员干净从政,且善始善终地对得起荣誉,则单位幸甚、家庭幸甚。 1127重庆商报麻辣烫:http://e.chinacqsb.com/html/2014-11/27/content_458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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